市政府与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3年内向菏泽增加贷款投放160亿元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臧耀红)3月24日,市政府与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信贷政策、信贷规模等方面给予菏泽优惠政策、优先支持,并在3年内增加贷款投放160亿元。协议签字仪式在菏泽和平大酒店隆重举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宋文瑄,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张建民,市领导刘士合、贾凤英、高木斗、李玉华、段伯汉出席签字仪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共同应对金融危机,促进菏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金融稳定,市政府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全面合作、共同发展、双方共赢”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协议规定,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将进一步明确“四个面向”的市场定位,充分发挥“地方银行,服务地方”的职能优势,确保信用社的资金取之于当地,用之于当地。未来3年内提供不低于16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支持,其中农业贷款占比不低于65%;重点对现代农业、产业化农民和农字号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延伸对“三农”的服务,确保农业和农户贷款明显增加,涉农贷款占比持续提高。
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士合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对菏泽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说,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与菏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信贷政策、信贷规模等方面给予菏泽优惠政策、优先支持,并在3年内增加贷款投放160亿元,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必将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我们一定要在战略合作协议的框架下,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推动战略合作协议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把互利共赢的全面合作关系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为加快菏泽发展,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新山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宋文瑄在致辞中说,这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
必将进一步深化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促进菏泽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壮大菏泽农村信用社经营实力和社会地位,开创政府、农村信用社、企业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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