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情况不纳入普查范围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经市政府批准,自即日起至4月20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决定对全市城乡困难居民进行一次全面普查。通过普查,将全面掌握我市困难居民的生活状况,确保城乡困难居民获得真正生活保障。
此次城乡困难居民大普查的对象为:城镇为占当地非农业人口6%的困难居民(含城镇低保对象),农村为当地人均纯收入低于1600元的村民。普查内容为城乡困难居民家庭状况、基本属性、收入低的原因以及家庭成员的健康、职业、收入、享受社会保障情况等。普查的主要依据为:家庭收入情况,同时考虑家庭财产,即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等财产,具体为城镇困难居民普查以该家庭普查时前6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农村以该家庭2008年的收入计算。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消费物品;自费购买、新建、装修住房不满2年的家庭将不纳入普查范围。
据了解,通过此次普查,我市有关部门将有效了解全市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情况,为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定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打下基础。
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市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为50513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为262356人。
(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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