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读菏泽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赵其伟,整日游手好闲,一心想发“邪财”。他在网上学会了一套“克隆”商场购物卡信息的“技术”,随后伙同他人疯狂“克隆”并贩卖商场购物卡。4个月的时间里,该团伙作案10余起,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日前,这一利用电子技术犯罪的团伙被菏泽开发区警方捣毁。
本报记者 冯 锴
市民报案:购物卡被神秘“掏空”
“我报案!昨日,一位市民从我手里购买了金额4000元的商场购物卡,但今天去商场消费时,却发现卡上的钱不翼而飞!我们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被骗了啊?你们帮忙查查吧。”1月28日,市民刘某焦急地赶到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报案。
民警经过详细询问,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1月28日,市民李某拿着刚购买的4张总金额为4000元的我市某购物广场的购物卡去消费时,却被营业员告知,购物卡是空的。李某大为震惊,这4张购物卡是他1月27日从一“购物卡回收点”刘某处购买的,买时还特意到商场试刷了一下,里面确实有4000元钱。李某以为刘某从中作梗,便找到刘某,质问他是怎么回事。刘某也一头雾水,他回收时也检查过,里面确实有钱。他们将此事反映到该购物广场卡部。卡部调查后得知,刘某所贩卖的购物卡并非假卡,李某购买时里面也确实有钱,但钱在李某购买后不久就被刷空了,也不是李某消费的。经过查证,商场电脑系统没有问题。“难道有人‘克隆’了购物卡,用‘克隆’的卡先于李先生消费了?”卡部的工作人员忽然想起曾经听说过“克隆”购物卡的事。刘某这才报了案。
严密布控:一举捣毁犯罪团伙
接到报案后,民警感觉事态严重,将此事上报局领导。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局长刘述勤亲自调度,立即成立专案组,并要求限期破案。
专案组成立后,办案民警通过公安网络进行串并案。一个星期后,我省济南、聊城、滕州、济宁及河南商丘等地公安机关相继将串并案信息反馈过来。一条信息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2008年11月,在山东东阿的一个大型商场内,三名男子持购物卡消费,但细心的营业员看出他们所持购物卡有疑点。经过辨认,该卡可能为“克隆卡”。营业员立即悄悄将这一情况报告商场保安,保安当场将其中一名男子抓获,并问出该男子叫赵其伟,菏泽人。可是,那男子趁保安不注意,挣脱逃跑了。专案组民警迅速截取该男子在商场内购物时的监控录像,并对其作案的商场进行信息摸排,发现该男子所用购物卡是由该商场在菏泽的连锁店发放的。经过调查,赵其伟确有其人,牡丹区南城办事处人。此后,刘某回忆,1月19日,一名30多岁的男子到他的店里,卖给他4张金额4000元的某购物广场购物卡,正好被李某买走。根据刘某对卖卡人的描述,与监控录像里赵其伟的特征比较吻合,于是,专案组民警将嫌疑人锁定在赵其伟身上,并迅速围绕赵其伟展开突破。
通过调查,专案组民警很快掌握了赵其伟的行踪。3月5日,警方得到消息,赵其伟正在家中。办案民警感觉时机已经成熟,立即实施抓捕,成功将赵其伟抓获,在其住处还搜出磁卡读写器、磁条采集器、作案用的电脑、破解磁卡电子信息的专用程序及上百张尚未“克隆”的购物卡。令办案民警惊讶的是,赵其伟的抽屉里塞满了各大商场的购物小票,最大的一笔金额竟达4万余元!面对铁证,赵其伟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实。3月6日,根据赵其伟的招供,警方又将该团伙另外两名成员赵其刚和张大林抓获。至此,这一利用电子技术造假的团伙被警方成功捣毁。
无所事事:利用“邪魔歪道”发财
据赵其伟交代,他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现在已年近四十。2008年10月的一天,他忽然在网上发现有人贩卖复制商场购物卡的程序,并教授复制方法。“现在社会上有那么多用卡、收卡的,把卡复制了再去卖或者到商场去刷卡买东西,岂不能发一笔横财?”他不禁这样想。有了这样的想法,他立即花钱买下程序,很快学会了操作方法。接着,他又特意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张购物卡做实验,将新卡的信息复制到一张在网上订购的仿该商场购物卡的卡坯上,两张卡竟然真的能用,这让他窃喜不已。
“我有一条发财路,你们跟我干不?”掌握了这一“技术”,他便找到同村好友赵其刚和在社会上认识的“挚友”——成武县人张大林,告诉他们这一发财“捷径”。同样无所事事的赵其刚和张大林与赵其伟一拍即合。赵其伟主要负责制作,赵其刚和张大林负责销售、消费。起初,他们并不敢在菏泽使用克隆卡,而是跑到外地使用。他们先将真卡卖到商场附近的购物卡回收点,随后立即拿着克隆卡到商场快速消费。
此后,赵其伟在网上订购了更多制作得可以以假乱真的卡坯,将一张真卡“克隆”若干份,分别卖到不同的购物卡回收点,售出后,他们则拿原卡到商场消费。据他们交代,除了通过卖卡非法获利,他们在商场用购物卡主要购买黄金首饰等物品,然后将购来的物品变卖,从而再次非法获利。自2008年11月以来,他们疯狂作案数十起,涉案金额高达4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其伟、赵其刚、张大林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文中涉案人员均系化名)
温馨提示:
此案侦破后,记者就如何安全购买和使用购物卡的问题,采访了我市几家大型商场的有关负责人。
这些商场负责人提醒消费者:最好直接到商场办理购物卡,尽量不要到购物卡回收点购买。商场购物卡大多不记名、不挂失,使用购物卡进行消费时,消费者最好自行到收银柜刷卡,尽量做到卡不离人。遇到多人持卡缴款时,付款结束时要注意核对是否错拿购物卡。此外,消费者务必记下卡号并保留当初办理时的认购单据,持购物卡消费之后的消费单据最好也一并保留,以便在错拿购物卡的情况下,了解、证明卡上的余额。
警方缴获的作案工具
犯罪嫌疑人持“克隆卡”疯狂购物的小票
(责任编辑:正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