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菏泽市统计局获悉,我市去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16803元,首次突破15000元大关。
根据最新统计结果显示,2008年,我市国有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247元,集体单位年平均工资为13196元,其他所有制单位为16214元;企业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476元,事业单位17096元,机关单位15235元。市直及以上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首次超过25000元,达到25140元,其次是东明县为17015元,菏泽开发区为15695元,位居县区第二位。鄄城县最低,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367元。
(淑娅 于法家 董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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