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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就要开学了,正月十五放炮却炸伤了手,都是邻居家的孩子造成的……”昨日,市民杨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了她遇到的烦心事。
据杨女士介绍,他儿子小毛今年7岁,在某小学上二年级。小毛特别最喜欢放鞭炮,担心会被炸着,假期里杨女士和家人经常劝他不要玩鞭炮。可没想到意外还是发生了:正月十五晚上七点左右,小毛在小区里面拿着一盒刚买的擦炮玩得正起兴时,邻居家的乐乐看到后便喊了他一声,小毛一愣神,刚刚擦着的炮还没来得及扔出去便在手中爆炸了,顿时鲜血直流,小毛疼得嚎啕大哭。乐乐陪小毛回到家中,杨女士见状立马将小毛送到了医院。包扎后,小毛把事情经过告诉了杨女士。杨女士听后,气势汹汹地去了乐乐家,对其父母就是一阵斥责:“如果不是乐乐喊小毛,让他分心,也就不会炸到手……”乐乐父母不同意杨女士的观点:“因为天太黑,乐乐并没有看到小毛在玩擦炮,这件事并不是乐乐的错……”两家人争吵起来,至今问题尚未解决。
“每次给小毛换药,我都心痛得流泪。医生说得一个多月才能恢复,眼看就要开学了,这可怎么办呀?”杨女士很是无奈地对记者说。
就杨女士遇到的问题,本报法律顾问团律师郭恩华解释:首先,杨女士应该对擦炮的质量进行检测,儿童玩耍的炮一般火药量小、安全系数高,如果该产品不适应儿童点放,其包装上应该有特殊说明或警告。其次,小毛因为年龄小,自我防范意识较弱,在进行某件危险活动时其监护人应该有责任和义务去警告或提醒。再次,乐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喊小毛,属正常行为,造成小毛炸伤手是边缘诱导因素,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在这件事中,乐乐的法律监护人并无责任。
(刘 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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