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属于违规违法用地,不能发证
2017-06-22 来源:牡丹晚报

小产权房属于违规违法用地,不能发证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6月20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钦畅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市长热线”,现场接听、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回答了大家关心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好处及小产权房是否可以发证等问题。

全市“十二五”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居全省首位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共审查上报新增建设用地14个批次,总面积3750亩;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验收增减挂钩周转指标2400亩,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1202亩,全市供应各类建设用地7660亩。

作为全国6个试点城市之一,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为2141个购地、用地主体建立了诚信档案;统筹推进节地考核评价,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初始评价成果通过省级验收;全市“十二五”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达到46.51%,位居全省首位,超额完成下降任务。

全市139个生产矿山年检率达到100%,曹县煤田资源储量超过30亿吨,超额完成了全省3年煤炭找矿目标任务,荣获“全国十大地质找矿成果”;单县铁矿资源储量大于1亿吨,鄄城夏庄岩盐矿备案资源储量3.57亿吨,远景资源量10.76亿吨;单县杨楼岩盐矿备案资源储量15.78亿吨,远景资源量更是超过100亿吨,是山东省发现最大的岩盐矿。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对广大农民群众有什么好处是农民群众较为关注的问题。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权利,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强化农民群众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更是维护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密切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为下一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小产权房发证既无法律基础,也无政策支持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采访得知,小产权房是指未经批准,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及附属配套设施,没有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土地性质为集体,属于违规违法用地。

《土地登记办法》明确规定,严格禁止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小产权房发证既无法律基础,也无政策支持,更与我国的土地制度相违背,所以小产权房不能发证。

责任编辑: 羊莹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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