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非法载客三轮车的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退出
市纪委制定《菏泽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纪律》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刘兰英)“拥有非法载客三轮车的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退出,对拥有非法载客三轮车的亲属,要积极做好劝阻、说服工作,禁止为非法载客行为说情、打招呼、对亲属阻挠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的行为放任不管等……。”6月16日,记者从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纪委专门制定了《菏泽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纪律》,将参与违规经营的公职人员纳入教育监督的重点。
《菏泽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纪律》中明确要求,国家公职人员要提高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带头响应,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综合整治工作;要积极宣传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有关政策措施,引导市民特别是三轮车使用人认识非法营运的危害,理解和支持综合整治工作;要带头执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本人拥有非法载客三轮车的,要带头退出;对拥有非法载客三轮车的亲属,要积极做好劝阻、说服工作,动员督促其主动退出。
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有非法载客三轮车不主动退出;为非法载客行为说情、打招呼、对亲属阻挠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的行为放任不管;指使他人以非组织形式抗阻综合工作;以谩骂、污辱、威胁等形式或以暴力手段阻碍治法人员依法执法;在综合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违反所规定的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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