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城市绿化收费管理办法,明确绿地补建、树木代植收费标准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菏泽市城市绿化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正式出台,即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据介绍,城市绿化费包括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树木补偿费代植费三项。
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绿化率达不到指标要求,建设单位不能按规定就地或易地补建所缺面积,委托市政管理部门易地补建绿地的,应当缴纳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绿地代建费标准,有拆迁费用的,每平方米按拆迁费用(含土地基准地价)和绿地建设的直接绿化费用两项之和缴纳;没有拆迁费用的,每平方米按土地基准地价和绿化直接费用之和缴纳。土地基准地价、拆迁补偿费用分别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直接绿化费用按每平方米125元执行。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公共绿地的,按每日每平方米2元缴纳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因单位或个人建设需要,经批准砍伐城市树木或者伐除垂直绿化植物的,除按规定标准向树木所有者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在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补栽相当于砍伐数量二倍的同规格、同品种树木,没有条件补栽的,应当向市政管理部门缴纳树木代植费,树木代植费按同等树木补偿费的50%缴纳。
(陈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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