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孙展)4月9日,记者从市科协了解到,为推动我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工作进一步走上制度化、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凡我市个人和单位的科技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科研论文、教科书、工具书、科普读物)均可参加评奖。
据了解,参评的成果应为在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在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在各种学术会议上全文发表的科技论文;被各级党委、政府采纳的科技建议。
凡理论上或技术上在国内外属重要的新发现、新创造或解决了国内尚未解决的重要问题,或在省内属高水平,对科学技术的发展或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者,可评为一等奖;凡理论上或技术上在市内属高水平,或对我市学科进步、科技发展或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者,可评为二等奖;属于较高水平的理论工作论文、专著,或在应用上有一定技术经济价值的实验性或技术性工作论文、专著,可评为三等奖。
菏泽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为全市自然科学学术类最高奖项,每年获奖成果总数不超过100项,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6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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