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电力法》执法力度 加快电力事业发展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李玮)
4月1日是我国《电力法》颁布13周年纪念日,为了加大《电力法》贯彻力度,3月31日,市人大特意组织了这次执法检查活动。上午8点,在牡丹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市人大常委会首先听取了市经贸委负责人代表市政府作了关于贯彻实施《电力法》情况的汇报,随后观看了市供电公司的专题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杨永昌就这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检查目的及有关注意事项作了简要介绍,接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杨永昌率领检查团一行乘车前往郓城、鄄城进行检查。参加本次执法检查的人员有: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杨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建梅、邵好学、刘金俊、李玉华、马春田、彭靖华、副市长朱培吉,市人大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等。
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杨永昌介绍说,市人大常委会对电力法进行执法检查,就是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推动电力事业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本次执法检查,就是按照监督法和菏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进行的法律监督。
杨永昌说,人大这次执法检查的背景是,去年以来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严重冲击。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环境更加复杂,面临的困难和压力进一步加大,面临的考验和挑战更加严峻。当前,我市正处于艰苦爬坡阶段,要加快赶超步伐,实现跨越发展,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坚定信心、积极应对,攻坚克难、逆势而上,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电力工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对电力法进行执法检查,就是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推动电力事业发展,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我国《电力法》于1996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与之相配套的还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自施行以来,对电力经营管理、安全运行和电力工业的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市人大次执法检查的目的,就是对我市贯彻实施电力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查找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道,齐心协力,共同推动电力事业健康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市人大在这次执法检查前,也做了充分的准备,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到有关县区、部分企业,对我市贯彻实施电力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了解和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对执法检查的整体安排、现场选定、材料准备等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及电力主管部门,进行了多次研究和沟通,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为这次执法检查做了充分的准备。
3月31日上午,检查团在郓城县委、县政府、县人大领导的陪同下,考察了郓城兖州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供电情况、500千伏郓城变电站、丁里长供电所、丁里长镇于南电气化村建设情况。下午,检查团在鄄城县委、县政府、县人大领导的陪同下考察了鄄城县旧城镇北李庄、武张庄两个行政村的电网改造情况,董口镇军屯电气化村的建设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杨永昌每到一处都询问企业用电的情况,受经济危机影响的有多大,鼓励企业用发展来解决问题和困难,有需要人大帮助协调的,市人大一定帮助解决。在鄄城县旧城镇北李庄行政村,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杨永昌还现场办公,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村里解决路灯和修路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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