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为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今后政府部门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在市级媒体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市法制办负责人介绍,政府部门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要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准确吃透上情和下情,找准问题的症结和切实解决办法,增强制度制订的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草案,要在市级媒体上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特别重视征求基层行政机关、有关行业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在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职权的,起草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和沟通,书面征求意见。有关部门对重大、复杂问题意见不一、分歧较大的,市政府法制办要及时进行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经协调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市政府审定。
(天宇)
(责任编辑:正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