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夫被砍致死;夫妻俩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
中国菏泽网消息
东明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被告人贺某、王某夫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三年,并赔偿受害人家属68637元。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2岁的妇女贺某与同村的李某保持不正当关系数年。2008年3月21日凌晨1时许,王某到自家厨房喝水,发现其妻贺某与李某在厨房的柴禾上躺着。恼怒之下,王某和李某发生争执。李某见逃脱不能,从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将王某左臂砍伤。贺某看到丈夫受伤,从李某手中夺过菜刀朝其背部连砍数刀,受伤的李某仓皇逃窜。当日早晨,李某的家人在其家门口发现血迹,又在附近发现受伤的李某躺在地上,急忙将其送往医院抢救。最终,李某因失血过多死亡。案发后,贺某、王某夫妇到公安部门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贺某、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他们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贺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王某系从犯,应依法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民事赔偿方面,鉴于李某在案发起因上有一定过错,应自行承担40%的责任,法院判决贺某、王某夫妇赔偿李某家人丧葬费、医疗费、死亡补偿金共计68637元。
(奎桢 明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