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措施应对金融危机给中小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近日我市出台十一条措施,以应对金融危机给我市中小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确保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这十一条措施包括,政府扶持方面:2009年,各县区政府必须建立20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周转金,帮助中小企业临时偿还即将逾期的流动资金贷款,确保资金链不断裂,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行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小企业上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提留部分适当返还;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对出口前50强企业实行跟踪服务,优先安排退税额度;完善信用担保体系,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物价部门对中小企业的各项收费重新审核,应该停收的坚决停收,可收可不收的全部停收,非收不可的执行最低标准。除安监、环保部门可到企业例行检查外,其他部门一律不得到企业检查收费。
金融支持方面: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各承贷银行不准抽逃对企业的贷款;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机构,争取年内新设1-4家农村合作银行和5家小额贷款公司,形成5亿元左右的小额贷款能力。
提高企业信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菏泽银监分局及其他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诚信教育,做好企业授信工作,督促企业提高信誉,及时还贷,防范金融风险;各企业加强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企业抗风险能力;企业在生产经营困难较大的情况下,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适当降低职工工资标准,做到减薪不下岗,以实现政府保税源、银行保贷款、企业保市场、职工保饭碗的目的。
(天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