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强奸,父亲竟作伪证为罪犯开脱
多次作伪证只因贪图钱财;因涉嫌伪证罪已被批捕
中国菏泽网消息
亲生女儿惨遭强暴,其父董若钢贪图钱财,竟多次出具假证,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妨害司法。近日,董若钢因涉嫌伪证罪被单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47岁的董若钢,系单县徐寨镇农民。2007年8月,在徐寨镇大蒜市场一旅社内,其女董晓虹被邻村男青年朱德华强奸。案发后,朱德华的父亲通过熟人找到董若钢,说愿意出钱将此事摆平。在收取19500元钱后,董若钢写下了女儿董晓虹“已满14周岁”的假证明。后经办案检察官批评教育,董若钢承认自己作了伪证,其女被强奸时未满14周岁。
2007年12月,在法院审理朱德华强奸一案时,董若钢在收到朱德华母亲打的5000元欠条后,再次出庭作上述假证,致使庭审中止。办案检察官多方取证,2008年5月本案再次开庭,被告人朱德华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父母以妨害作证罪也分别获刑。其间,董若钢畏罪潜逃。
2008年12月底,董若钢被警方抓获提请逮捕。单县检察院审查后认定,董若钢贪图钱财,一再故意做虚假证明,意图使被告人逃避法律惩罚,严重妨害了国家的正常司法秩序,其行为已涉嫌伪证罪,遂依法批准将其逮捕。
(注:文中人物为化名)(珠光 孟 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