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索要香烟 一个拾者送上门来
两市民同是丢物品境遇大不同
中国菏泽网1600000热线消息 东西丢了,被人捡到。但同样是丢东西,两位市民的境遇却不尽相同。
日前,市民郭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几天前他从北京返回菏泽,下车后在菏泽汽车总站外一商店花15元钱买了一块电子手表。掏钱时,夹在钱中的身份证掉在了地上,但他并没有发觉。回家后,郭先生才发现身份证不见了。于是,他急忙回到那家商店,但并没有找到,便询问商店老板是否捡到了他的身份证。商店老板先是问郭先生是哪里人,后又问是否记得自己的身份证号。看商店老板这么说,郭先生便感觉他捡到了身份证。郭先生说出了自己的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并请对方还给自己。可商店老板却说:“不是我捡到的,但我知道是谁拿着,你去买盒烟吧,我给你要去。”捡到别人的东西,借机索要东西,郭先生难以接受对方的要求,拒绝买烟。但商店老板也来了劲,坚持不给他。郭先生有心不要这个身份证了,再去补办一个,但这样太耽误时间,最后他无奈地买来一盒烟给了商店老板。原本说身份证不在他这里的商店老板接过烟,却笑嘻嘻地从柜台下拿出了身份证。见此情景,郭先生哭笑不得。
同样是丢了东西,市民金女士与郭先生的境遇则完全不同。2008年12月30日上午,金女士去逛街。在市东方红大街一服装店内,她试了一件衣服,因不合身而没买。她刚从第二家服装店里出来,后背便被人拍了一下。金女士转身一看,是刚才试衣服那家服装店的老板。金女士心里“咯噔”一下:“难道试穿时弄坏了她的衣服?”那位老板提着一个手提袋让她看了看。金女士这才想起来,是刚才试衣服时,自己将手提袋忘在了衣架上,手提袋里有身份证、户口簿等,还有一些缴费单据。接过手提袋,金女士对这位老板一再表示感谢。
(郭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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