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来菏调研时要求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刘剑辉) 12月2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玉华,副院长丁义军一行来菏泽调研。调研期间,在市领导赵润田、宋新立、高木斗、岳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寿海等陪同下,周玉华一行视察看了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看望慰问了法院干警,先后参观了立案大厅、审判法庭等,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寿海2008年全市法院工作情况和明年工作打算的汇报及部分县区法院工作汇报。
周玉华对我市两级法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要求市县两级法院要坚持“三个至上”原则和“司法为民”宗旨,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法院工作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确保审判工作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周玉华说,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思考法院如何服务于大局,同时推动人民法院自身工作科学发展,统筹兼顾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各项工作很有特点。特别在当前全球金融危险影响下,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做好了应对准备,很多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对成熟的经验、措施要进一步做好总结,下一步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应用,为促进全省法院工作水平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对今后的工作,周玉华强调,人民法院要始终做到“一个坚持”和“两个为”。“一个坚持”是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即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不动摇。“两个为”:一是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也就是为地方党委的中心工作服务。二是司法为民。当前要在服务经济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向做文章。要继续深化“两为”教育,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护民权,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举措,改进我们的审判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周玉华指出,面对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法院干部职工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努力做好各自的工作。要以有利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为准,注意办案方式方法,注重案件社会效果。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调解好每一个矛盾,化解好每一个纠纷,让人民群众高兴、满意,没有怨气,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社会繁荣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