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违反价格法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被摘牌
中国菏泽网消息 菏泽市第二批“价格诚信单位”名单昨日公布,22家单位入选。根据规定,这些单位如有违反价格法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被摘掉“价格诚信单位”牌子。
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内部管理、服务质量、学法用法、执行国家政策、接受社会监督等六个方面14项标准,通过层层审查评定,菏泽金霸商贸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被评为菏泽市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价格诚信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以上单位在今后的经营和服务过程中,如有违反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将被取消“价格诚信单位”资格。
另外,我市将启动“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在社区设立价格和收费公示栏,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市民监督。 (陈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