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王艳华 通讯员 代得洪)“没有想到镇财政所工作效率这么高,不到一个星期,我的补贴款就领到手了。”日前,家住定陶县定陶镇王庙村村民王兆增高兴地从该镇信用社领取了253.3元的家电补贴金。
为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今年1月以来,定陶镇对“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同时,按照国家统一出台的规定,对凡是具有定陶镇农业户籍的农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均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资金。该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农户凡是今年1月15日到11月31日,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后,只要及时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店销售证明、产品标识卡、粮食直补卡账号等有关材料在户口所在镇财政所办理手续后,即可在15个工作日内领取补贴资金。
截至目前,该镇“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已销售补贴类家电1006台,其中彩电335台、手机67部、冰箱(冰柜)604台;农民已申报补贴114台,共补贴农民资金181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