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市直部门正职试点工作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情况,经市委研究,决定选择部分市直部门、单位正职职位进行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试点。为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拓宽选人渠道,营造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菏泽市市直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试点职位
市交通局局长,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市煤炭局局长。
二、职位要求
以上拟充实配备职位人选,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思路清晰,勇于开拓创新,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善于抓班子带队伍,驾驭全局工作能力强,作风民主,清正廉洁。
3、市科协主席职位人选,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现任正县级领导干部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范围
现任市直部门(单位)正县级领导干部,市直部门正职竞争人选。
四、选任方法及选任程序
以上拟配备职位的选拔任用,按照《菏泽市市直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组织实施:(1)公开配备职位和选拔程序;(2)进行部门资格测评;(3)民主推荐竞争人选;(4)审查人选资格;(5)推荐初始提名人选;(6)演讲答辩产生差额人选;(7)酝酿差额人选;(8)市委常委会表决;(9)市委全委会票决人选;(10)发布任前公示。
凡符合拟配备职位要求的现任正县级领导干部和市直部门正职竞争人选,均可采取以下方式推荐:⑴组织推荐。经干部本人同意,部门(单位)党组织向市委推荐;⑵领导干部推荐。现任市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干部本人同意,向市委推荐;⑶自荐。推荐人选均须填写《菏泽市市直部门正职初始提名人选推荐表》,并加盖公章或个人署名。《菏泽市市直部门正职初始提名人选推荐表》可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www.heze.gov.cn)下载。
推荐时间:2008年12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17日上午12时。
报名地点:市委办公大楼二楼市委组织部会议室。
这次干部选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对工作中出现的拉票贿选、请客送礼、失密泄密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是推荐人选的取消推荐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市直部门正职竞争。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5310475 12380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200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