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近日出台,规定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每部电梯政府财政最高补贴22万元。
2017年6月,济南市政府出台《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规定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计划的4层以上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及初步方案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
为减轻老旧住宅居民加装电梯的资金压力,济南市财政局、房管局、质监局联合出台了财政补贴办法,规定补贴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补贴标准为7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22万元;6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20万元;5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8万元;4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6万元。
根据计划,今年济南市将力争完成180部电梯的加装试点任务。截至2月,在济南试点区域的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等,共有320个单元居民有加装电梯意愿并已初步协商一致,其中116个单元已办理完成规划审查手续,20个单元已开工建设,6部已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