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城区共有大、中型桥梁46座,尽管每座桥每天都有专人负责巡查、管理,但护栏、扶手、端柱等部位仍经常遭到损坏。去年春,市政部门对所有桥梁集中维修了一遍,总共花费达130多万元。
座椅面残缺、走廊顶部玻璃破裂、景观灯管被盗、钓鱼生火……菏泽新天地公园、洙水河公园、环城公园等城区内的公园公共设施损毁严重。
牡丹广场以及城区其他地方的健身器材也损坏严重。牡丹广场上的8组健身器材,有5组健身器材已是“缺胳膊少腿”……
>>建议:专人负责维护,构建联动体系
市人大代表郭卫东说,近年来,我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修建了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既美化了城市形象,又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休闲、娱乐、健身的场所,极大地丰富了广大市民的业余生活,深受广大市民的赞赏。但由于疏于管理与维护,相当一部分公共设施损毁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市民的素质不高、社会公德感缺失所致,另一方面是因为相关部门管理不力、维护不及时造成。
为此,郭卫东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巡查,遇到不文明的行为及时劝阻,以防公共设施受损;在公共设施旁竖立提示牌,提醒市民自觉遵守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安排专人负责公共设施的维护工作,以确保受损设施得到及时修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损坏公共设施严重者予以严惩,并在媒体上曝光。
市政协委员朱永青建议,健全和完善地方法规,严惩破坏公共设施行为。加强职能部门的责任落实,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管理经验,成立由多个职能部门联合统一执法的城市管理机构,形成执法合力,切实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同时按区域划分,将管理重心下移,明确责任和权利,对所在区域的城市公共设施实施管理和保护。
朱永青还建议,城管、园林、市政、工商、体育、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构建维护城市公用设施联动体系,严厉打击违法破坏公共设施行为。对被破坏的公共设施,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尽快修补,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防止类似破坏事件的再发生,否则容易形成“破窗效应”。依法查处在维护过程中相互推诿、扯皮、拖拉等不负责任的现象,对破坏和损坏公共施的,除了让被破坏者修复以外还要对其监管不力人给予一定的处罚,使之真正起到监管的作用。
整理/记者 姜培军 冯 锴邵建国
(责任编辑: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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