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1日在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 玮
一、坚持不懈抓审判,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一年来,全市法院努力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成精品案,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把绝大部分案件办成和谐案,共受理各类案件39724件,结案39575件,分别增长5.22%和2.84%,标的额13.07亿元。其中,市法院受理2529件,结案2523件,标的额4.9亿元。
(一)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534件,结案2499件,判处犯罪分子3439人。大力推动量刑规范化,确保了量刑公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被判处缓、管、免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6场次,接待群众8000余人次。
(二)妥善处理民事和商事案件。坚持公正司法与和谐司法相结合,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
(三)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作用,依法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
(四)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去年,全市法院共执行各类案件6341件,执结标的额3.01亿元,实际执行率65.29%,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坚持不懈保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市法院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的意识,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让群众深切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暖。(一)认真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二)认真落实便民诉讼措施。(三)认真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四)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三、坚持不懈抓管理,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水平
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司法,开展了“管理年”活动,大力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一)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案件质量。(二)严格审限管理,提高审判效率。(三)明确管理导向,增强审判效果。(四)积极开展审判监督工作。(五)结合全市实际,深化司法改革。
四、坚持不懈抓队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市法院以提高法官素质、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审判作风、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二)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三)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五)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一是深化司法权力监督。二是完善腐败预防机制。三是强化案件查处。
五、坚持不懈抓基层,进一步提高审判保障和司法水平
市法院坚持重心下移,以服务基层、服务审判为重点,大力加强工作指导和物质装备建设。(一)强化基层工作指导。(二)加强法庭规范化建设。(三)加强审判设施建设。(四)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五)切实抓好法院机关安保工作。 六、坚持不懈地把握好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
我们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法院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党委、人大领导交办的事项和代表来信及时办理,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先后发出征求意见函730份,邀请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32次,办理代表意见建议12件,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16件案件全部办结。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按照中央“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强化党的建设,积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年”活动,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法院管理,推动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全面发展进步,为实现“十二五”时期菏泽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好法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二是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维护好群众利益;三是进一步强化质量效率意识,着力提高化解矛盾的司法效果;四是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意识,狠抓廉政建设;五是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优化司法环境;六是进一步强化基层意识,提高司法水平。
(责任编辑: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