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10-01-22 13:44:36 来源:中国菏泽网
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10年1月22日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王玮代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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