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房管物字〔2009〕1号
菏泽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定期上报物业投诉情况的
通 知
各县区房管局: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减少物业矛盾纠纷,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和谐发展,市房管局确定对全市物业投诉实行每月通报制度。为此,要求各县区房管局定期上报辖区内物业投诉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上报范围 各县区房管局当月受理的电话投诉、来信、来访,县区领导批办件、县区长公开电话、行风热线、群工办批件及到各县区政府上访等事件。 二、上报内容 上报投诉的主要问题、责任企业及调查处理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房管局须明确1名同志专门负责报表工作。名单、职务及联系方式于2009年4月5日前报市房管局物业科。 2、各县区房管局务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物业投诉情况统计表(从菏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下载)上报市房管局。 3、报表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附件:物业投诉统计报表 联系人:孔涛 联系电话:5695897(办)5822567 邮箱:wuyeke177@sina.com
二
OO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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