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红艳)日前,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印发《整治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行动方案》,部署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整治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工作。本次整治行动自2020年6月份启动,至2022年底结束。
此次整治行动将围绕清理主体资格、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行为、推进社会共治五个方面开展。
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严查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建立健全“三小”登记备案及监管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加强食品生产源头管控,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开展易与特殊食品混淆的普通食品专项整治和食品标签规范提升行动。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过期食品翻新销售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监管、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农村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以及农村食品供货商、批发商、代理商等经营主体监管,建立农村食品供货商专项抽检、责任约谈、违法信息曝光等监管制度。
以方便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增加抽检批次,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食品供货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为重点,加大抽检频次,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同时加大对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监督抽检力度。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或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对擅自使用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开展打击仿冒其他品牌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
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各地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和消费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快速回应机制,提升农村食品消费投诉举报处理效率和质量,提高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和防范意识,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