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李 青 记者 胡德光)日前,郓城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查处一起谎报案情案,违法嫌疑人纪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当日,郓城县公安局接到纪某报警称,被男子李某拐卖并强奸。接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调查,找到李某,对其和纪某进行依法询问,得知其实并无拐卖、强奸一事。经调查,证实李某和纪某是情侣关系,双方已经谈了3年恋爱,几日前,李某与纪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双方互相殴打。当双方再次发生冲突,为报复男友,纪某随即报警谎称被李某拐卖、强奸。目前,违法嫌疑人纪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对此,纪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警方提示,向公安机关报警、报案时务必如实反映情况,谎报警情、案情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被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