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保障全市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可靠用电,请各级政府各部门督促解决好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搭建和违章植树隐患,配合电力线路集中清障行动。
请有关单位和沿线群众及时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已种植的树木、苗圃和构筑物自行移植、修剪或清除,对架空线路保护区内允许栽植的果树、绿化树木,管理部门和树主应及时修剪,保持树木最终生长高度与架空电力导线满足附表安全距离。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供电公司将依法予以修剪或砍伐。
电力线路保护区:35千伏和110千伏线路为边导线向外水平延伸10米并垂直于地面范围内;220千伏线路为边导线向外水平延伸15米并垂直于地面范围内;500千伏线路为边导线向外水平延伸20米并垂直于地面范围内;±800千伏和1000千伏线路为边导线向外水平延伸30米并垂直于地面范围内。
菏泽市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联合办公室
国网菏泽供电公司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