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李鲲)5月27日,菏泽交警支队组织网易新闻、中国山东网、菏泽交通广播、大众网、菏泽信息港、中国菏泽网、牡丹晚报、鲁网、菏泽日报、菏泽电视台、菏泽手机台、菏泽日报新媒体、市场报、菏泽城市网、新浪网、速豹新闻等近20家驻菏省市媒体在支队四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交通安全整治5月份媒体通气会。
会上,交警支队政委张俊福传达了菏泽交警支队严格按照部局《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要求,以及总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副支队长张勇通报了5月份城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及“五大曝光”行动情况,牡丹区大队、开发区大队、高新区大队主要负责人先后介绍了辖区近期典型事故案例。
五大曝光
一、5月份终生禁驾名单
二、高危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1、菏泽金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群林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大鹤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均存在多辆工程运输车违法闯禁区的行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统计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25日)
2、山东大鹤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有4辆重型货车有10条以上违法未处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统计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25日)
3、菏泽佳鑫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名下一辆仓栏式货车在高新区连续闯三个红灯,交警大队对该公司车辆驾驶员传唤,但该驾驶员拒绝到案,公然对抗法律权威,特对该公司进行曝光。
三、事故多发路段曝光
1、牡丹区220国道胡集镇黄屯路口处,事故易发,存在交通隐患,请驾驶员朋友路过该路口时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2、上海漓江路交叉路口为事故多发路段,请驾驶员朋友路过该路口时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3、因东方红西街道路封闭提升改造,导致银川路与东方红西街交叉口南北双向道路变窄,易发生剐蹭事故,请过往驾驶员放慢车速,礼让通行。
四、突出违法车辆曝光
鲁RN1813、鲁RL3780等30辆违法未处理次数较多的车辆,鲁RM6777、鲁RM1166等11辆存在违法闯禁区行为的车辆。(统计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25日)
五、光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1、牡丹区案例:2020年2月5日19时05分许,李某驾驶鲁EA***9--鲁EZ***重型罐式半挂车沿251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牡丹区高庄镇防汛路交叉路口处,与由东向南左转弯,张某醉酒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张某因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部、面部损伤严重。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确定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李某观察不够、操作不当、未实行右侧通行、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是张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未确保安全。
其中,李某驾驶机动车未实行右侧通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
李某驾驶机动车夜间行驶时未降低行驶速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
张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不得醉酒驾驶;”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李某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牡丹区交警在此提醒:由于“两客一危一货”车辆体积较大、惯性较大、刹车距离较长,所以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行车过程中切勿超载超限超速驾驶、疲劳驾驶、转弯时要注意瞭望。
作为该事故中的张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在行驶过程中不仅把握不住方向,而且对外界车辆、人流判断不准,十分危险。而且张某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没有安全头盔来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驾驶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与坚硬的地面钢铁相搏,所以建议大家驾驶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2、开发区案例:2020年4月28日13时11分许,任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摩托三轮车沿沙土至新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赵庄村向南掉头时,与由南向北行驶许某某驾驶的鲁R9***M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任某某受伤。由于没有正确佩戴头盔,任某某头部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任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且未按照操作规范驾驶机动车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许某某驾驶机动车采取措施不当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如果事故中的摩托三轮车驾驶员任某某能够正确佩戴头盔,或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但是,现实中没有如果,生命只有一次。摩托车由于具有不稳定性和驾驶操作非封闭性的特点,驾驶时驾驶员要严格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以防事故中撞击等引发的次生伤害。菏泽开发区交警希望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能够重视佩戴头盔的问题,在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时要正确佩戴头盔,这样在遇到意外时才能有效保护头部,最大程度保障生命安全。另外,驾驶员行车一定要注意安全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3、高新区案例:2020年3月29日上午,在菏泽银田农贸城“1号门”入口处发生了一起惨重的交通事故!一辆从昆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银田农贸城“1号门”右转的大货车将与其同向直行的一辆电动车驾驶员碾轧在车轮之下,致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高新区交警大队立即将货车驾驶员控制,并叫来了救护车,昆明路中队对事故拉起警戒,事故科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勘察!
从事故视频里可以看到,肇事货车与电动车同向行驶至银田农贸城“1号门”开始右转,当时电动车正好在大车车头右侧盲区位置,而货车驾驶员右转进入银田农贸城“1号门”并未减速观察车辆右后方直行、右转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导致电动车驾驶人被肇事货车前车轮碾压过后还未感觉到异样,直至后车轮再次碾压后货车司机才发现异常停车查看。
该银田农贸市场“1号口”入口道路紧挨昆明南路铁路涵洞南侧,且道路狭窄,机非混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高新区交警大队针对该路段实际情况,已采取各项措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因该“1号口”设置不合理,多次发生交通事故,高新区交警大队针对这一情况,已多次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取缔该路口未得到落实。在此,高新区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及群众,行径该路注意加强安全防范,避免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