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 慧)4月28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尹玉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晓玲、丁志刚、汤建梅、谷瑞灵、魏琳,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正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扩增学前教育资源及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3项工作报告;审议了《菏泽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审议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制定的有关制度。
根据《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6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站在对全市发展大局负责、对全市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秉持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百分制打分方式,依次进行了满意度表决。经表决,市政府关于对《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乡村振兴工作视察等6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问责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强调,对“一府一委两院”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进行问责表决,是贯彻落实“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审议意见办理落实质量的有效方式,是助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永葆奋斗姿态,勇于担当作为,奋力攻坚克难,努力以更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积极回应全市人民群众期盼,全力助推我市早日实现“突破菏泽、后来居上”奋斗目标。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