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印发《2020年全市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 啸)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日前,市纪委监委印发《2020年全市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了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建立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两方面的工作重点:围绕“惩腐打伞”主责主业,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既当好“先锋”,又做好“督军”,开展积案和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和“打伞破网”攻突破行动,攻坚突破一批重点案件,以实际成效践行初心使命、回应群众期盼;紧扣“长效常治”工作目标,深入分析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准确把握专项斗争转段的阶段性特征,围绕行业监管、乱象整治、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推进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目标转换。同时制定了压实各级责任、深入挖掘线索、加大查办力度、突出打击重点、严格落实“签字背书”机制等五项工作措施。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履行“督军”职责,结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注重发现和查处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伞不挖、有案不查等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法处置,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一般性违纪违法行为等区分开来,防止随意“拔高”或“降格”处理。落实《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稳慎处理涉及扫黑除恶工作人员特别是政法系统人员的举报,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坚持容错纠错,及时澄清正名,消除后顾之忧,激励担当作为。
今年,市纪委监委结合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形势,把握新阶段新特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惩腐打伞”,既在深挖根治上下功夫,又在长效常治上见成效,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