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胡德光)为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日前,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入境人员来鲁申报登记。
通知要求,入境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来鲁后,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自觉向单位或社区(村居)申报登记,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居)、出租房主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告,配合落实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单位或社区(村居)应引导入境人员第一时间通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来鲁申报”模块申请健康通行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