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王振宇)10月30日上午,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尹玉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晓玲、丁志刚、汤建梅、孙忠生、谷瑞灵,秘书长郭景堂,党组成员张洪兴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曹升灵、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正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庆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草案表决稿)》,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审议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关于对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整体推进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对 “归雁兴菏”行动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市政府关于对乡村振兴工作视察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等8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草案)》《菏泽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督办暂行办法(修订草案)》《菏泽市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办法 (草案)》《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 (修订草案)》等4项制度。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菏泽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尹玉明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