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周天宇)为进一步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居住困难,日前,市住建、民政、财政、人社及税务五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要求六类群体以家庭为单位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补贴面积分30平方米、45平方米、60平方米三个层次。而申请者的不诚信行为也将首次被纳入到诚信体系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据市住建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城镇住房保障将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各县区根据保障对象住房需求和支付能力,在符合条件特困人员家庭优先保障的基础上,对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面保障,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实施分层级差别化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完善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对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配租完毕后仍有保障需求的,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准入条件,将特困人员家庭、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范围,以家庭为单位实施保障,逐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租赁补贴面积原则上1人的保障家庭按30平方米、2人的保障家庭按45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按60平方米发放补贴,超出部分由其家庭自行承担。补贴标准原则上住房租赁补贴占市场平均租金的比例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比例应基本保持一致。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保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对超过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对象条件,可按规定变更保障类别,继续申请保障。
在完善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程序,及时与保障对象签订住房租赁补贴协议,明确补贴标准、发放期限、停发事项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住房租赁补贴协议有效期最长不超过房屋租赁期限。补贴资金则按月或季足额发放,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补贴发放工作。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终止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退出保障范围。对骗取、套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取消保障资格,依法依规追回住房租赁补贴。
我市特别要求,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住房租赁补贴的,计入个人诚信记录,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到信用中国(山东)等诚信体系平台,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