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孔博胡德光)按照《菏泽市道路扬尘监测站点空气质量考核奖惩约谈问责办法》,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2月份《菏泽市路长制道路扬尘监测数据通报》,4月3日,副市长王忠想、高荣国代表市政府,分别对G220曹县段路长和S242(临邑-商丘)郓城段路长、曹县段路长实施约谈,并提出整改意见。
整改意见指出,相关县区没有切实树立起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没有真正明确道路扬尘污染防治职责,存在工作标准不高、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被约谈的县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担负起各自的责任。要严格落实防治措施,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员,实现目标措施具体化、定量化、时限化。相关路段路长要正确对待这次约谈,深刻检讨道路扬尘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正视问题,深刻反省.痛下决心,变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努力扭转道路扬尘防治工作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