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闫世存)3月11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目前,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虽取得明显成效,但距离国家的考核目标要求差距仍然较大。我市已制定防控措施,今年确保全面完成国家、省对我市的水质控制目标。
着力解决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营难问题。制定长效运营机制,保障必要财政支出,委托社会第三方运营单位,对乡镇污水处理站统一运营、管理,并成立专门督导组,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全部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进一步加强提排泵站建设,完善乡镇配套污水管网包括支管网、毛细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污水的收集、处理率。加大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力度。对于目前污水处理厂下游无人工湿地的,加快规划选址,确保所有污水处理厂尾水得到深度净化,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
重新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按照《菏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组织各县区根据水污染防治规划、区域环境承载能力,重新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并向社会公布。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依法限期全部关闭或搬迁。
对涉水排污单位外排水质标准更加严格要求。按照《菏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在充分调研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工业企业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需要,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提出执行严于国家和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进一步挖掘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涉水企业的减排潜力,促使企业尽快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同时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