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市财政局日前下发《关于分配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 (省财政补助)的通知》,将35828万元分配给我市各县区和有关单位。据了解,这批资金主要用于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建设、村级组织运转保障。
牡丹区1601万元、曹县2799万元、定陶3550万元、成武1311万元、单县7076万元、巨野1973万元、郓城2088万元、鄄城1509万元、东明1373万元、市开发区397万元、市高新区429万元、东鱼河管理处6396万元、洙赵新河管理处3460万元、闫潭管理处1866万元。
通知要求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