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时苏建)2月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1月31日,省生态环境厅向我市发来喜报,表彰我市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贡献,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并向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热烈祝贺。
喜报中指出,2018年菏泽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整治责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以省控及以上站点数据统计,菏泽市全年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8、119、14、3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8.3%,下降幅度居全省第一;国控站点优良率同比增加7.2个百分点,增加幅度居全省第一;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Ⅰ-ⅠⅠⅠ类)比例、劣Ⅴ类比例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新贡献,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喜报中还表示,2019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各项任务依然艰巨繁重。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将于菏泽市委、市政府一道,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落实年”的要求,坚定目标、坚定信心、坚定决心,砥砺奋进,爬坡过坎、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四减四增”污染源头防治,坚决打好各场标志性重大战役,全面完成既定年度目标任务,倒逼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作出应有贡献。
据了解,2018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8.3%,改善幅度列全省各市第1位。空气优良天数191天,同比增加24天,增加天数列全省各市第1位。SO2平均浓度1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36.4%,改善幅度列全省各市第三位。PM10、NO2、CO等各项指标均完成了改善目标。2018年我市获得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4192万元,居全省第2位。
水方面,我市三条河流出境断面一条完成,两条优于国家,省对我市的年度水质控制目标;在2018年7月26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把菏泽市作为欠发达城市治水典型进行了点名表扬。
执法方面,全市环保系统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1509件,罚款8770万元,同比增加59.2%。全市环保系统移送公安机关拘留案件128件,涉环境问题行政拘留130人,刑事处罚49人。全年共问责党政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135人。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大气方面投资4.1亿元,建设了菏泽市智慧环保监管平台、152处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68个道路扬尘在线监测点、13台(套)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在水方面投资25亿元,建设了28处应急拦河闸和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建(扩建)17处污水处理厂、新铺设污水管网471.6公里。
信访方面,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我市信访案件68件,占全省4894件的1.39%,全省各市最少,群众满意度得到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