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慧)1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菏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草案建议表决稿)》进行统一审议,并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地方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玲主持会议,法制委员会其他成员参会。
会议听取了法工委关于 《菏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建议表决稿)》征求意见和研究修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地方立法计划有关情况的说明,并进行了认真审议研究。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法工委的修改工作和修改稿,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就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地方立法计划进行审议研究。
杨晓玲强调,法工委要根据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菏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表决稿)》,确保及时按照程序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要科学确定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地方立法计划,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全市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目标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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