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无偿献血返还政策有大调整 ——中国菏泽网
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我市无偿献血返还政策有大调整

2018-12-20 10:02:50 来源: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李亚楠)12月19日,记者从菏泽市中心血站了解到,菏泽市无偿献血返还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包括放宽献血受益人、统一修订返还标准、修订报销流程等多方面。此次调整自2018年1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9日。

  据悉,为保障无偿献血者的权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无偿献血的积极性,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菏泽市实际,菏泽市调整了原有的无偿献血用血返还办法。

  无偿献血量达到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生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报销。献血受益人也进一步放宽,调整后放宽到无偿献血者本人及献血者的父母、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子女配偶。除此之外,此次还调整了献血者和受益人返还用血,两者返还用血将互不影响;机采血小板每捐献一个治疗量,按800毫升全血献血量进行返还。返还用血途径增多,返还进一步快捷。同时,返还标准、报销流程进行了统一修订,对用血费用报销时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利用用血清单(复印件)等材料在不同献血地重复报销的无偿献血者、用血者、申请人,建立诚信评价和失信行为约束惩戒机制。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SEO技术服务QQ:451652942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