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交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有关议题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慧)10月23日上午,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0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提交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有关议题,研究将《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纳入2018年立法调研预备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玲主持会议,副主任丁志刚、汤建梅、孙忠生出席会议。
会议确定,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0月29日上午9:00召开,会期一天。建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等3项工作报告;表决《菏泽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表决稿)》,审议《菏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三稿)》;审议表决关于对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作的视察报告、关于市政府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审议《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审议表决市政府关于对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6项工作报告,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旅游、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等3项专题调研以及《菏泽市煤炭清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1项执法检查,以上共10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等。
会议要求,要及时发放常委会会议通知和提前参阅的有关议题材料,为常委会组成人员高质量审议奠定基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接,确保常委会会议正式议题材料质量过硬、按时到位。要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局,扎实推进《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要严格任免程序,认真做好人事任免事项的组织实施。要认真组织做好分组审议记录,充分吸纳借鉴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审议意见质量。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细致周密做好会议筹备服务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