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闫世存)10月22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切实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 (2018年10月-2019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方案》。
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我市以推进清洁取暖、公转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以上。
坚持系统治本,我市按照减少排放、减少燃烧、减少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思路,有针对性地做好大气污染治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有效推进清洁取暖与开展锅炉综合整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大幅提升铁路货运量与加快车辆结构升级。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与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与强化车用油品监督管理。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工业炉窑、加大落后产能工业炉窑淘汰力度与加快清洁燃料替代。实施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加强源头控制、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与全面推进油品储运销VOCs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强化科技支撑与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为确保实现攻坚行动目标,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与“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专门的量化问责办法,对完不成重点攻坚任务或完不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实施量化问责。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公开制度,重点排污单位要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在市级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栏目,报道突出环境问题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