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牛 腾) 9月8日上午9时,为响应“十项整治”行动,市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都庄社区在社区文化广场举行 “居民自行处置超标电动车,社区奖补自行车”活动。该社区原住居民凡是自愿签订承诺书,自行处置超标电动车,保证家里不存放、以后不驾乘超标电动车,即可免费领取“捷安特”自行车一辆。
居民积极行动,自行处置超标电动车
都庄社区党支部书记王东洋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社区居民签订承诺书之后,自行处置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并承诺以后不再存放、驾乘超标电动车,即可得到社区奖励的自行车一辆。”王东洋说:“前天,我把家里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一辆电动四轮车都送给了家在农村的亲戚。凡是要求群众做的事情,党员必须走在前面,我们社区班子两委成员全部自行处置了家中的超标电动车。”
正在活动现场领取自行车的都庄社区居民都文强对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说:“说实话有点吃亏,这辆电动三轮车买的时候3000块钱,今天300块钱我就把它给处理了。作为一名党员,我就应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政府已经下了文件,我们市民必须以实际行动来支持,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而且现在社区还给予补助,原住居民自行处置超标电动车就可以免费领到一辆自行车,我们更应该支持电动车整治工作。”
“骑自行车上下班绿色环保,还可以锻炼身体,经过我多次劝说,我妈终于同意处置了家里的四轮电动车。”已经领取自行车的都庄社区居民刘静说,“我感觉社区的做法切实考虑到了居民需求。市区从9月16日开始禁行超标电动车,既然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让上路,不如早做处理,还能得到社区奖励的一辆自行车。”
当天上午,都庄社区共有50多名居民处置了家中的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并分别免费领取了一辆 “捷安特”自行车。
市区设定超标电动车禁行路段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解到,都庄社区自2005年搬迁以来,一直由社区承担原住居民物业费、水费、医保等费用,逢年过节还为社区老年人发送米面油等作为福利。此次为了响应市政府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早日让社区居民处理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都庄社区预定了200多辆市场价格在700元左右的自行车,免费奖励给自行处置超标电动车的原住居民。社区还专门组成监督小组,及时监督居民承诺书执行情况。
据了解,我市已设定超标电动车禁行路段和区域。自2018年9月16日起,市中华路(桂陵路至西安路)、长江路(桂陵路至西安路)、人民路(长江路至北外环路)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禁行时段为7:00至19:00;自2018年10月16日起,南至长江路(含)、东至人民路(含)、北至黄河路(含)、西至西安路(含)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南至南外环路(不含)、东至上海路(不含)、北至北外环 (不含)、西至昆明路(不含)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发现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交警部门将对驾驶人实施劝导、劝退、教育,对违反禁行规定的将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