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创城工作落到实处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评论之四
本报评论员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标准高、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非凡的勇气、坚韧的毅力和昂扬的斗志,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三年创城总目标,为菏泽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贡献力量。
要强化责任落实。市里成立了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孙爱军和市长陈平亲任组长,出台了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包联责任制,建立了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主动深入包联网格指导调度、推进任务落实。牡丹区、定陶区、市开发区、市高新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各项创城任务的落实。公安、城管、交通、住建等有关部门,按职责主动承担起行业管理责任,积极推进本行业、本领域的文明创建工作,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调作战、合力攻坚,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市直机关工委、文明办、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围绕创城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带动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要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亲自研究、亲自调度,当好创建“指挥官”;分管负责同志要沉下身子,深入一线抓创建,当好创建“指战员”;创建一线的党员干部要服从指挥,围绕目标,狠抓落实,当好创建“冲锋队”。市创城办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需要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的,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市直各部门单位、市辖区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一名分管同志负责,安排专门人员从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三年创建周期内的工作连续性。
要强化督导考核。市委、市政府将把创城列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要求,市委组织部要把创城工作履职情况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市文明办要把履职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先争优的重要依据。市创城办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督导、集中检查、随机暗访、模拟测评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工作落后的,要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影响的要约谈问责有关负责人。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重道远。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文明城市创建是逐步积累的过程,如果开始时抓得不紧、成绩不高,到了第三年再想突击,就为时已晚。今年是新一轮创建周期的第一年,从现在开始,各级各部门就要把文明城市创建摆上重要位置,迅速行动起来,对照承担的任务,精准发力,攻坚克难,努力在文明城市测评中争创好成绩。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一定会让菏泽市更美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着眼全局、立足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不仅是对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与洗礼,也是对城市面貌的改善和城市品质的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载着全市人民的热切期盼,我们要举全市之力,紧盯目标,进一步提升创建标杆、工作标准、精神境界,把文明城市创建各项要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确保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