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验收
完成示范备案项目95个,总建筑面积836.8万平方米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周天宇)日前,省住建厅、财政厅联合组成验收评估专家组对菏泽市 “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了验收评估。经过资料查验、现场抽查和评估分析,省验收评估专家组一致同意菏泽市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验收。
据市住建局节能办负责人介绍,2012年,我市成功入选国家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按照建设要求,菏泽应完成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折合面积300万平方米。六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全力促进城区示范城市创建,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示范市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示范备案项目共计95个,总建筑面积836.8万平方米,完成应用折合面积321.3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任务指标。据粗略测算,城区全部示范项目运行年可节电1.1亿度,节约标煤3.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8.12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63.5吨,节能效果明显,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实现生态和经济社会良好效益。同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还有效促进全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快发展。
目前,我市现有可再生能源类产品生产企业30多家,其中部分生产企业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