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荆彦茹) 1月1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宣传贯彻《山东省禁毒条例》新闻发布会,号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认真贯彻《山东省禁毒条例》,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市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王磊发布《山东省禁毒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重点内容,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长刘西勇通报了2017年度全市三年禁毒人民战争主要成效。
据发布,《山东省禁毒条例》2017年12月1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共分七章六十五条。《条例》从禁毒工作体制和职责、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工作保障等方面对禁毒工作作出明确规范,多项条款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据介绍,《条例》明确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禁毒宣传教育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交通运输经营者、管理者和娱乐场所等应当依法落实禁毒宣传、防范措施。《条例》规定了企业、个人相关信息报告制度,便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打击制毒犯罪。《条例》规定了禁止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条例》还规定了对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不得邀请其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参与文艺演出;不得播出其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
据了解,《山东省禁毒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面向全社会开展《条例》的普法宣传,完善协调联动、述职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法定动作”及时规范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