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坚决做到三个“决不允许”
我市扎实做好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胡德光)为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8月17日,我市下发《关于扎实做好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坚决做到三个“决不允许”,扎实做好我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通知》指出,抓好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的整改,是落实环保民生的关键环节,也是环境保护督察的主要目的。能不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事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的落实,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对能马上整改到位的要坚决整改到位,对短时期内不能解决的要立即着手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压实责任,立行立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落实好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理念,针对不同的污染企业,要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科学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分行业、分类型、分情况细化处理方案,依法依规科学处置,既不能矫枉过正,也不能以偏概全;既要回应部分群众合理环保诉求,更要兼顾广大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决不能搞简单一关了之、一拆了之等“一刀切”措施。对于有严重污染且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散乱污”企业,要保持定力、态度坚决、措施果断,一以贯之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关停到位,并向群众讲清楚讲明白,最大限度争取群众支持理解。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畜禽养殖场、洗车场、餐饮店、洗衣店等污染排放较小且通过短时间整改能达到环保标准的相关行业企业、设施场所,要区别对待,不宜“一刀切”关停、拆除,要重在加强整改整治,使相关企业、铺面合规合法后尽快恢复正常营业,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通知》强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各自工作措施、群众诉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迅速传达到乡镇(街道);对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误解误读、仍不纠正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对待环境保护督察,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坚决做到三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通过“发通知、打招呼”等临时性关停方式应付环保督察,决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命令主义敷衍环保督察,决不允许借环保督察名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对该类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问责。环境保护督察既要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更要立足长远,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要克服“临时”思想,结合自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问题,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加强环境保护督察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