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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两部“地方法”草案征求意见

2016-07-11 10:12:22  来源: 牡丹晚报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文杰)牡丹晚报记者从菏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已经过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第二稿;《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已接受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两部法规草案开始公开征求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7月25。

  《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第二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和补充。其中,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方面,对建设工程工地产生的扬尘污染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条例(草案)第五十条修改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扬尘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另外,在露天烧烤治理方面也做了相应修改,条例(草案)第六十条修改为: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和骑墙 (窗)烧烤,在室内进行烧烤的应当安装通风除尘设备和无烟烧烤炉具,其他区域提倡集中烧烤。集中烧烤和分散烧烤应当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或者无烟烧烤炉具。

  《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内容涉及市容秩序管理、市政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草案修改第二稿)和《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开始首次公开征求意见,两部法规草案已在菏泽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和市政府法制网站全文公布。公众的意见建议可于7月25日前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电话:5330990。电子邮箱:hzrdfzw@163.com。

  

(责任编辑: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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