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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2016-07-09 10:27:07  来源: 中国菏泽网
 

  《正风肃纪曝光台》栏目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 啸)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有力震慑,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单县张集镇黄堆寺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汝香等4名村干部虚报棉花种植面积、违规套取棉花补贴款问题。给予徐汝香、薛同法、秦银良、王亭明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明县大屯镇王茂寨行政村虚报冒领和违规截留粮食直补款问题。给予该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书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行政村村委会主任范邦正党内警告处分。

  鄄城县旧城镇车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朱向民、党支部委员兼行政村会计朱广同违规截留该村村民小麦补贴款问题。给予朱向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广同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纪、廉洁履职。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聚焦、持续发力,严肃查处惠农补贴、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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