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 啸)2月29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段伯汉主持会议,副主任赵传山、汤建梅、孙忠生,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副市长黄秀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正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庆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面改薄”和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菏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的议案;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将菏泽市城市建设发展基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接受票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有关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票决;书面提交关于确认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安卫国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决议、决定、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督促新任命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本次常委会会议首次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领誓人站在宣誓台前,将左手抚按在宪法上,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新任命的人员依次站在领誓人身后,右手举拳,庄严跟诵了誓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