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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公款旅游,三人受处分

2016-02-29 09:00:15  来源: 牡丹晚报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长天)昨日,牡丹晚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再次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公款旅游

  牡丹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陈军亭,牡丹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技术室主任刘世峰,与菏泽市立医院医务部主任吴保凡借公务外出之机,违规用公款旅游。给予陈军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世峰党内警告处分,吴保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操大办

  成武县南鲁集镇中心学校校长肖天知为其父亲大操大办丧事问题。给予肖天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巨野县大谢集镇政府民政助理员黄永红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宴问题。给予黄永红党内警告处分。

  公车私用

  单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马德忠公车私用问题。给予马德忠行政记过处分。

  曹县魏湾镇政府驾驶员李松公车私用问题。给予李松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 (党组)要深刻认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 “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坚持“一案双查”,强化问责追究。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敬畏纪律、严守规定、改进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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